UFLPA,立法意图的问题,以及它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自2022年夏天推出《维吾尔族防止强迫劳动法》(UFLPA)以来,贸易界对该法的真正意图一直存在着讨论的暗流。该法是否旨在清除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UAR)有关的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而不对合法的美中贸易和投资产生任何附带的不利影响?或者说,从事实上讲,该法的目的是作为一种机制,遏制美国与中国的经济交往?
这一讨论是由该法律有机地发展起来的,它不仅取消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事先调查构成任何拘留的基础的要求,而且还强加了几乎不可能满足的供应链文件要求,至少对于占中国进口到美国的所有产品中约40%的中小型实体来说是如此。
鉴于美国政府不同机构和部门为解决中国与世贸组织不一致的贸易行为和确保国家安全而采取的大量措施,这种情况并不完全令人惊讶,其中最近的突出例子包括:
- 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执行法》废除了强迫劳动法的消耗性需求条款
- 美国政府重新关注人权和贸易之间的联系
- 征收特别关税以对抗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并解决基于供应链的国家安全问题
- 对某些中国技术实行进口禁令
- 实施以技术为重点的出口管制
- 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建立对中国入境投资的限制。
- 加强以中国为重点的《执行和保护法》(EAPA)规避调查和商务部(DOC)规避调查。
- 通过立法来激励近岸/离岸外包
- 在联邦采购的背景下收紧原产地要求
- 与志同道合的伙伴(APEP、PGII、IPEF、AUKUS等)追求非传统的贸易 "协议"、发展计划和安全倡议,努力通过BRI、RCEP、AIIB、MIC 2025等来对抗中国的影响力(特别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
- 拜登政府呼吁改革世贸组织,使其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国有实体的补贴问题
- 国会倡议取消中国的 "发展中国家"和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地位。
- 而且,最近,限制美国对中国科技公司投资的行政命令即将出台。
目前的游戏状态
尽管政府最近的声明淡化了美中脱钩作为政策目标的重要性,但现在对《美国联邦劳工法》的意图做出明确的结论还为时过早。尽管如此,最近的一些事态发展凸显了它对美国与中国的经济交往产生的寒蝉效应。尽管这些事态发展已被证明对美国企业具有成本和破坏性。它们对中小企业的损害尤其严重,因为它们没有:(i)从供应商/制造商那里获得供应链相关文件所需的杠杆作用;(ii)执行CBP指南和强迫劳动执法工作组(FLETF)战略文件和/或拘留通知中规定的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源;(iii) 追求中国+1、近似外包或类似运营工程战略的财力;以及 (iv) 有机会从替代供应商/制造商处采购对其运营可行性至关重要的材料、零件、组件、子组件和/或成品。这些最近的发展包括
1.强迫劳动者被拘留和拒绝的情况在增加
在新发布的UFLPA仪表板上,可以看到UFLPA执法活动加强的迹象。UFLPA的平均拘留人数从2022年的每月306人增加到2023年迄今为止的每月686人,增长了124%。现在CBP已经实施了基于ACE的区域警报,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邮政编码为关键,预计这一比率将进一步增加。与这些拘留有关的商品来自越来越多的国家(按统计学上的显著性排序:马来西亚、越南、中国和泰国)和一个不断变化但全面的行业(几乎涵盖了美国协调关税表的所有章节)。
关于CBP积极关注不属于该法开始时确定的 "高度优先部门"(即棉花/服装、番茄和多晶硅)的产品和材料的报告每月都会出现,甚至更短(例如,PVC、铝、乙烯基地板、化学品、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等)。与上述情况相一致的是,拒收货物的平均数量已从每月39件跃升至每月98件,增长了151%。这种趋势被解释为是由释放港口空间的潜在需求所驱动的,尽管它也可能反映了CBP现在在强迫劳动问题上部署的人力资源数量不断增加。最后,被扣留货物的月平均总价值已从2022年的9400万美元上升到2023年的超过2亿美元,增长了112%。自法律生效以来,这些行动已导致UFLPA拘留的总价值超过10亿美元。这些趋势并没有放缓或逆转。它们对中小企业来说也不是好兆头。
2.预计将对强迫劳动进行更多审查
国会中国事务执行委员会(CECC)最近致函国土安全部(DHS)领导,概述了其对该部强迫劳动执法行为的关注,并重申其希望UFLPA有一个 "强有力的 "执行。CECC指出的具体关切点包括(i) 进口商倾向于通过提出 "超出范围"--而不是 "例外"--的挑战来寻求救济;(ii)UFLPA实体清单的相对静态性质;(iii) 发现越来越多的人试图通过转运来阻挠法律的适用;以及(iv) 使用高容量、低价值的最低限度货物来逃避强迫劳动的审查。
随着CBP处理CECC提出的实施问题,进口商可以期待看到更加强调范围内的例外挑战,扩大UFLPA实体清单,以及加强对转运做法和最小交易的审查。随着CBP继续增加人力资源以解决强迫劳动问题,这些结果就更有可能出现。
3.机构或国会对中小企业兴趣不大
尽管在上个月的贸易便利化和货物安全峰会(TFCSS)上一再保证,在证明强迫劳动的事实时,要 "理解中小企业的挫折感",但似乎对CBP或国会的行动与这种言论保持一致没有什么兴趣。在去年的TFCSS会议上,CBP官员在非正式谈话中表示,为了更好地遵守UFLPA的尽职调查要求,他们没有责任向中小企业(或更广泛的贸易)提供本机构所拥有的数据。
最近,在一次以改善《美国劳工保护法》实施情况为主题的广泛交流中,我和一位同事与国会委员会官员交谈时,他们并不急于听取详细的、源于实践的轶事,以说明和强调中小企业在提供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以反驳法律对强迫劳动的推定方面所面临的可行性威胁。在我们与国会委员会官员的交流中,《美国劳工保护法》的 "改进实施 "意味着可以用来增加拘留和证明拒绝的内容输入--这两种结果可以被认为对美国与中国的经济交往产生了寒蝉效应。由于如此多的中小企业,经常在缺乏现实的替代方案的情况下,依赖于不受限制地获得中国的材料、零件、部件、子组件和/或成品,这种无视《美国联邦劳工法案》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的做法最终可能威胁到美国的经济福祉。
4.不要指望你在中国的供应商/制造商提供有意义的强迫劳动合作
CBP指南、FLETF战略和拘留通知文件确定了证明商品不含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的强迫劳动污点所需的广泛的供应链信息。一般来说,CBP的关注范围从原材料到成品。然而,中国供应商/制造商经常不愿意或无法(例如,不良的记录做法导致供应商/制造商无法真正了解其供应链中的人员)与美国进口商合作提供这些信息。
合同制造协议的透明度和生产记录的承诺可以在没有真正意图的情况下签署,筛选问卷可以以一种旨在告诉美国进口商他们想听到什么的方式来填写,材料清单可以随意填写基本上没有帮助的信息,邮政编码可以以一种不触发区域警报的方式提供,实体名称可以被修改,以避免UFLPA实体清单的点击。
与此相关的是,很难想象一个中国工厂会向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师或美国进口商的核查访问完全开放其文件。上述考虑甚至没有涉及到文件层面、数据可靠性威胁到错误分类和/或虚假陈述的做法,这些做法在受反倾销/反补贴指令、特别关税(例如,第301条、第232条)或其他美国监管制度(例如,雷斯法案)约束的商品中可能会发挥作用。中国供应商/制造商这种不合作的倾向对中小企业来说尤其重要,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缺乏必要的影响力,无法强制要求透明度和记录生产。
即使中国供应商/制造商愿意合作,但由于中国的反外国制裁和封锁法律,该实体可能无法这样做。毫不奇怪,很少有美国公司--甚至更少的美国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所需的全套供应链文件(根据CBP和FLETF出版物),以克服关于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UFLPA实体清单相关联的货物的可反驳推定。这一结果促进了美国在中国的经济交往,同时也突出了UFLPA对中小企业的过度不利影响。
5.政府提供的工具和数据不充分
最后的发展涉及美国政府向贸易界提供的尽职调查工具和数据的数量和质量。尽管官方的强迫劳动指导和战略文件很详细,但CBP不愿意提供可能 "露馅 "的信息(并因此能够更好地遵守UFLPA),最终不利于那些拥有最稀缺资源进行强迫劳动尽职调查的进口商,即中小企业。值得注意的是,CBP拒绝提供与它所针对的商品相关的更细化的HTSUS子目,不公布与它所扣留的产品/材料相关的详细规格和/或范围信息(例如,"聚氯乙烯 "的范围到底是什么?),不实时更新UFLPA实体名单,并拒绝分享公开的货运数据或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的邮政编码,这些数据可供中小企业(也包括大公司)用来绘制其供应链,避免强迫劳动的不良行为,并更有效地应对UFLPA的拘留。这些做法,结合估计有45%的美国供应链经理没有超越其一级供应商/制造商的能见度这一事实来考虑,意义重大。一个简单的事实是,这些投入都可以提供给美国进口商,而且这样做可以维护UFLPA的有价值的目标,避免对资源受限的中小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附带损害。但是,在一天结束时,CBP选择不这样做。而中小企业现在面临着更大的被扔到巴士下面的风险。这真的是为了阻止进口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而不是关闭合法贸易?还是说这是为了别的什么?
强迫劳动实践要点
正如前面的讨论所表明的,一般来说,美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所承受的强迫劳动负担是巨大的,而且在不断增加。信息是不完善的,风险是很高的,没有灵丹妙药,而且期望很严格。正如CBP在这最后的联系中所提到的,"无法追溯到摇篮的供应链应该为进口商的商业风险计算提供信息"。
美国进口商可以使用以下实践指南,以驾驭UFLPA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求的 "商业判断 "所涉及的各种考虑:
- 了解UFLPA和19 CFR 12.42-45中规定的强迫劳动制度之间的区别和互动。UFLPA从2022年6月21日起取代了CBP使用的与强迫劳动WROs和Findings有关的裁决程序。
- 了解有关强迫劳动的信息。阅读《进口商操作指南》、《防止进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生产或制造的强迫劳动的货物的战略》、最近扩大的《UFLPA常见问题》以及CBP的《UFLPA概况介绍》。下载并熟悉 "汗水与辛劳 "应用程序。访问并使用 "更好的贸易工具"、"负责任的采购工具"、劳工部的 "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清单"、使用汉字的 "谷歌地球"(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对某些元素和特征进行了编辑,使其不被公众看到)和百度地图(相当于谷歌地球的中文版本,只是编辑得比较少)中的内容。熟悉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指标和CBP的UFLPA仪表板和数据字典。如果你不从根本上了解强迫劳动的含义以及你需要做什么,就很难对强迫劳动采取积极主动或先发制人的态度。
- 认识到CBP主要针对的是根据其内部评估,存在高层次强迫劳动风险的个别公司,而不是整个行业或产品系列。这一战略的实施方式使人很难预测下一步会针对哪些货物。在CBP拒绝与贸易界更公开地合作以识别和打击强迫劳动的贸易环境中,进口商必须通过其尽职调查,准备追踪供应链,不仅仅是一级或二级,而是一直追溯到提供原始原材料投入的供应商,即从 "摇篮到坟墓"。
- 我们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进口交易的结构必须考虑到强迫劳动。这意味着建立前端文件基础,包括进口合规政策、供应商/制造商强迫劳动调查表、包含强有力的强迫劳动条款的合同制造(或类似)协议、材料清单(包含实体名称、地址和街道邮政编码)以及包含适当认证的多用途交易文件--考虑到中国供应商/制造商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在提供准确和/或完整信息方面付出最小努力。进口商在交易过程中获得这种程度的合作的机会最大。一旦协议到位,商品开始生产/运输,中国供应商/制造商的合作动力就会减弱。进口商应注意不要过度依赖供应商/制造商提供的供应链文件。
- 现在就采取行动,更新进口合规政策手册/程序,为关键员工提供强迫劳动培训,将强迫劳动条款纳入所有相关交易文件,加强供应链审计实践,和/或制定社会合规计划。
- 作为对CBP对未经审核的产品进行强迫劳动审查的不确定性的合格对冲,进口商应该采取一种进口策略,即在进入涉及较大数量和价值的货物之前,先进行一些较小价值的货物的测试。虽然过去的表现从来不是未来结果的保证,但这种方法可以帮助进口商逐步评估他们的产品将受到的强迫劳动审查,从而避免潜在的昂贵的意外。
- 关于UFLPA是否适用于进口商的特定交易情况的不确定性,可以根据19 CFR 177向CBP提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请求,预先解决。
- 使用供应商/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来进行初步的强迫劳动评估。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存在漏洞和不明确之处,无法做出令人信服的初步评估,美国进口商需要扩大其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人工智能(AI)、机器学习、预测分析和/或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另外,如果供应商/制造商对其供应链提供了有用的、深入的洞察力,就不太需要追求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预测性分析或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然而,最终,在目前加强强迫劳动审查和拘留的环境下,我们认为,用技术和/或科学驱动的地图和报告来补充文件信息仍然是明智之举。
- 认识到你所做的尽职调查和可能被要求的文件会因商品/商品和行业而异。确保释放西红柿所需的文件与确保释放一批电子设备所需的文件是不同的。要警惕陷入 "一刀切 "的思维模式。
- 请与将要进口的货物相关的卓越专家中心(CEE)分享其对进行强迫劳动尽职调查的最佳做法的看法。CBP指南和FLETF战略文件是一般性的,而CEE的观点应该更贴近于特定产品在标题和子目层面上的强迫劳动考虑。
- 尽可能做最充分的尽职调查。正如CBP建议的那样(引用阿瑟-阿什的话),"利用你所拥有的,做你能做的"。
- 进口商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满足与UFLPA相关的文件要求的过程将因四个方面的考虑而变得更加复杂:(i) 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和封锁法规可能会抑制供应商/制造商的合作;(ii) 寻找可靠、独立的第三方验证服务的挑战(正如最近《华尔街日报》的文章所强调的,这项任务正变得越来越艰难);(iii) 进口商获得和提交支持UFLPA主张的信息的时间框架大大缩短(尽管CBP在每次提交适用性审查时最多允许两次延期);以及 (iv) UFLPA没有提供一个获得最低限度豁免的机制。
- 使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工具、预测分析和/或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绘制供应链图,并理解(i)这些类型的技术或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只是CBP所关注的几个因素中的一个;(ii)根据CBP,不应指望技术或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提供对供应链的100%可见性;以及(iii)结果(输出)可能受到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限制(作为国内输入相关 "盲点"、国家施加或运输方式相关清单限制或事实误述的结果)。尽管许多基于技术或科学的解决方案只提供给企业级用户(年度许可证可能达到数十万美元),但Tradeverifyd以每批货物为基础提供服务,每个屏幕的成本约为150美元。此外,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的Laura Murphy博士目前正在开发一个免费的供应链地图工具。该工具预计将在2022年底前提供给贸易界。参加CBP最近举办的强迫劳动博览会的私营部门供应链可视性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身份可在此查看。
- 在适当的时候,采用非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的供应链追踪工具--例如,条形码、标记物/追踪物(添加剂/DNA)、区块链、同位素测试等。
- 理解UFLPA的地理适用范围。尽管导致该法律起草和通过的关注点来自于中国特有的问题,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兰巴托法》实体清单有关的产品可以来自任何国家。例如,不要因为一个产品来自越南就认为它没有强迫劳动的污点。
- 持续监测UFLPA的实体名单。它不是静态的,它将会扩大。同样重要的是,了解其局限性。由于中国实体可能使用幌子公司和别名来掩盖他们的身份,它很容易出现错误的否定。
- 看一下,但不要过度依赖UFLPA的仪表板和数据字典。它不是实时更新的,其大类中隐含着分析的局限性。
- 关注中国经济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特别委员会和美中经济与安全委员会的言论和行动。国会对更有力地执行《美国联邦劳工法》的兴趣将转化为新形式的审查和更严厉的执法,这将是迟早的事。
- 如果中国供应商/制造商表现出合作的意愿,但对潜在的敏感或专有信息的保密性仍有顾虑,美国进口商可以(i)要求该供应商/制造商直接向CBP(通过相关的CEE)传递信息,或者(ii)安排(首先签订NDA)将敏感信息传递到一个由可信的律师维护的安全门户,从而将该内容纳入律师与客户关系的保密规则。
- 如果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与你的产品相关的供应链中存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的强迫劳动,请尝试与供应商/制造商合作,以补救这一问题。如果这被证明是不可能的,请寻找另一个供应商/制造商。
- UFLPA的执法行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挑战。第一种方式是提出证据,证明商品不在《美国联邦劳工法案》的范围内。第二种方式是提出商品在其他范围内,但却符合《美国劳工保护法》可反驳推定的例外情况。后者必须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如果成功,CBP需要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关于挑战UFLPA拘留的其他指南可在此查阅。
- 确保为支持适用性审查而提交的内容条理清晰、总结简明、易于理解,并遵循CBP的首选格式。在最近的CBP TFCSS会议上,这一点被反复强调。按照CBP的说法,适用性审查平均需要30个小时才能完成,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该机构对框架清晰、条理分明的提交材料非常重视。
- 向拘留港的相关官员提交适用性审查包(然后由其将该包转交给适当的CEE)。但请记住,CBP的目标是在2023年5月之前推出一个门户网站,以集中管理UFLPA的通信(即发布拘留通知、适用性审查材料和最终处理通知)。
- 担心UFLPA扣留可能引发延误的进口商,可以通过利用CTPAT认证带来的优先处理权,来减轻与此类行动相关的破坏性和昂贵的影响。
- 如同任何拘留的情况一样,在提交文件支持UFLPA适用性审查后,要积极主动地与CBP联系。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来解决CBP与提交文件有关的问题或疑虑,并说明为什么你的商品在UFLPA下不被禁止。
- 根据《美国联邦劳工法》被扣留的商品的进口商可以选择出口,只要该商品尚未成为CBP的排除或扣押行动的对象。这种行动的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 如果商品被扣留并以强迫劳动为由被拒绝入境,而CBP港口主管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解释,进口商可以为了深入了解拒绝入境的原因,与相关的CEE取得联系。通过了解最初提交的适用性审查文件的问题,进口商有机会采取纠正措施,以减少未来被拘留和拒绝的风险。
- 尽管有上述的实践指针,以前成功的UFLPA挑战并不能使未来的货物免受扣留和拒绝。如果以后相同商品的货物被扣留并接受新的适用性审查程序,进口商不应感到惊讶。
- 进口商不应该期望CBP提供UFLPA挑战成功的书面确认。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将从CBP收到的唯一记录是由ACE产生的自动发布。贸易界希望这种情况将随着门户网站的推出而改变,该门户网站是ACE计划在2023年5月部署的一部分。
- 对UFLPA适用性审查结果不满意的进口商可以选择根据19 CFR 171向相关的罚款、罚金和没收官员提出行政申请,以寻求救济。
- 鉴于与中国商品相关的成本(即关税、运输等)和风险增加,进口商应继续使其供应链和生产流程多样化。在这方面,进口商可以采用 "中国+1"、"离岸"、"近岸 "和 "运营工程 "等策略来控制成本,降低与进口中国商品有关的风险。
最后的想法
正如我们以前写过的,与新疆维吾尔族有关的强迫劳动问题不会消失。相反,根据FLETF的说法,它现在是CBP的一个 "顶级 "合规和执法问题。这一点在UFLPA仪表板上报告的统计数字以及几乎每天都有的国会或行政行动和声明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同样,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预测性分析和基于科学的测试解决方案也不会消失。这一点从国家人工智能倡议将其任务定位为领导 "世界上公共和私营部门开发和使用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并为 "现在和未来的美国劳动力准备好在经济和社会的所有部门整合人工智能系统 "中可见一斑。尽管这些技术目前的应用重点主要是强迫劳动,但法律和政策制定者--尽管有效性和可靠性方面还有待解决--已经在探索新的方法,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预测分析和科学测试解决方案的供应链和原产地可视性能力用于不断扩大的商品、货物和绿色贸易问题(农业、海产品、采矿、木材、碳排放等)。
从更大的角度看,这些立法、行政和技术发展的结合正在推动全球贸易舞台的变化,而不考虑与《美国劳工保护法》这样的法律相关的狭窄的意图范围的声明。尽管这些变化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新出现的贸易数据不断显示出一个正在沿着地缘政治、意识形态和供应链断层"重新全球化 "的世界。
就《美国劳工保护法》有助于阻止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流通而言,它是一部用心良苦的法律。也就是说,只有当法律的实施不同时阻碍合法贸易和/或对某类美国企业产生不成比例的不利影响时,这种评估才会成立。
正如这篇文章所阐述的,UFLPA有许多问题的考虑:取消事先调查的要求,广泛推定强迫劳动,基本上不现实的文件要求,追求适用性审查的短暂时间框架,提供给贸易的尽职调查资源不足,数据驱动的结论的潜在可靠性令人怀疑,等等。当这些考虑与潜在的不可用的替代供应商/制造商以及美国中小企业与中国经济交往的广泛性结合起来看时,是否就是一部既严厉又聪明的法律的标志?或者,如果UFLPA目前的运作具有危害美国中小企业经营能力的实际效果,是否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UFLPA为一系列昂贵的意外后果打开了大门?在早期急于让法律生效的过程中可能被忽视的后果?时间会告诉我们。
美国企业--无论大小--如果其运营能力需要与中国进行经济交往,就必须认识到法律、政策、实践和技术的世界是如何融合的,无论好坏--而且他们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意味着制定和实施一个定制的战略,以驾驭UFLPA的挑战性尽职调查要求。
那些能够遵循本篇文章中提出的实践指南和资源的人,将有更大的可能避免因UFLPA的扣留和拒绝而导致的昂贵的供应链中断。尽管这里提出的前景主要是悲观的,但UFLPA仪表板显示,少数适用性审查确实导致了商品的释放。但是,这种结果的成功需要决心和智慧--特别是在美国政府的姿态最好被描述为对抗性和不合作的背景下。
另外,那些既没有认识到整个贸易合规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也没有利用本帖中确定的实践指南和资源的美国进口商,将面临因《美国联邦劳工法》而被扣留和拒绝运输的风险。更为根本的是,无法满足UFLPA尽职调查要求的进口商将发现自己不得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选择:寻找一个其商品不带有与维吾尔族有关的强迫劳动污点的供应商/制造商(这是一个昂贵而不确定的提议),放弃那些禁止进口强迫劳动商品的国家市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欧盟、澳大利亚等),或者关闭。由于这些选择中的每一个都会威胁或扼杀一个在确保我们国家经济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企业类别的运营能力,从务实的角度来看,很难对UFLPA抱有无条件的热忱。如果这些美国中小企业可以简单地在美国做他们在中国所做的事情,也许情况会有所不同,但这艘船几十年前就离开了港口......而且不会再回来。
自2015年以来,贸易政策和实践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个复杂和快速转变的监管环境中取得成功的几率越来越大,对资源、经验和杠杆有限的美国中小企业不利。
如果你是一个与中国做生意的美国中小企业,不要被抓个正着。现在就采取行动,确认你要进口到美国的中国原产商品的强迫劳动状况。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制定一个计划,将UFLPA的成本/干扰降到最低,并最大限度地提高你的企业继续经营的可能性。
作者的说明: 这篇文章提到了 "中国 "供应商/制造商。请注意,与此类提及相关的内容适用于其产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UFLPA实体清单有关联的任何供应商/制造商,无论所述产品的原产国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