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Chop走向数字化

中国的公司印章是一个官方印章,它对公司在盖有其公司印章的文件中所同意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法律,公司印章是文件上有印章的公司同意的有力法律证据。公司印章(又称公司印鉴或公司印章)实质上取代了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上的签名。公司印章对整个公司具有约束力,通常不管谁(如果有的话)在文件上签字。

有趣的是,在过去几年中,中国一直在朝着实施电子印章的方向发展,电子印章是公司印章的数字等价物,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5 年 4 月发布的中国《电子签名法》更新版明确了包括电子印章在内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如果电子印章的创建数据在签名时由签名人独家拥有和控制,那么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或手写签名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直到最近,我们的中国律师才开始经常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中国公司的印章。

这与实物切块的合法性框架相似,与实物切块一样,存在欺诈的可能性,交易方应进行彻底的尽职调查,特别是在与任何新组织签订合同时。

从技术上讲,电子印章通过加密和身份验证程序为用户(及其交易方)提供了更高的安全性,但交易方如果懒于确认创建数据的合法性,就有可能遭受欺诈。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公司的印章作为合法性的证明被高估了。很多时候,更大的问题在于:(1)与你开展业务的公司是否存在;(2)你是否真的在与你认为的公司开展业务;(3)该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你希望与之开展的业务。这些通常都是关键问题,需要通过实际工作来解决。最后,任何公司印章都可以伪造。因此,即使你知道真正的印章是什么样子,你也无法知道你看到的这枚印章究竟是该公司的印章还是该公司印章的赝品。

虽然电子印章的图像很容易复制,而且一眼看上去似乎就能赋予文件合法性,但欧盟委员会定义中的高级电子签名是额外的:

  • 与签字人有唯一联系并能识别签字人;
  • 以允许签字人保留控制权的方式创建;以及
  • 链接到文件的方式,可以检测到数据的任何后续变化。

因此,重要的是保护创建数据,并实施保护数据安全的流程。

中国法律规定,电子印章及其创建数据只能与代表其组织并对其行为负责的个人相关联。这意味着签名人必须是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即法律不允许同事代表签名人使用印章。

撇开公然欺诈的情况不谈,电子(和实体)印章最常被滥用的原因是为了方便,例如,当被授权使用印章的法定代表人不在时。不过,使用印章可以向组织的交易方确认,该组织理解并承认合同的内容以及签署方的意图。

在涉及滥用电子印章的案件中,法院通常认定,滥用印章的组织和/或其法定代表应对这种滥用行为负责,通常是由于创建数据存储不当,或由于内部控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印章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

中国《电子签名法》第 28 条的规定非常明确:"电子签名人或者依赖电子签名的当事人依据经电子核验服务机构核验的电子签名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核验服务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还指出,如果没有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并正确使用,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并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任何将使用电子印章的公司都应建立确保电子印章安全的流程和系统,并确保只有经授权的签字人才能使用电子印章。

而且,作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文件的交易方,您应进行彻底的尽职调查,以确认您认为与之开展业务的公司是合法的,而且合同的签字人不仅有权签字,而且也是他/她所声称的人。

要尽可能确定中国公司印章的真实性,唯一的办法就是亲自或通过可信赖的代理进行大量的尽职调查。确定中国公司印章有效性的更好方法是请律师与中国政府确认,合同上使用的公司印章是中国公司的真实公司印章。

当然,欺诈绝非中国公司的专利。去年,我们曾以伊丽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和特里诺斯(Theranos)公司为例,介绍了未能开展尽职调查可能带来的后果。对于那些有兴趣的人,或者乐于得到一个极好的常识性提醒的人,我们将在此向他们提供以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