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排名:中国公司排在最后。

最近,我与一位长期客户进行了一次简短的电话交谈。这位客户打电话给我,讨论他们在收款和付款方面遇到的困难。他们希望我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如何与欠款人和欠款人打交道的问题。

我建议召开一次 "放大 "会议,让他们把所有与该公司欠 "大笔 "钱的人和欠该公司大笔钱的人有关的文件都带来。我对事实进行了一些修改,以掩盖具体的公司,但实质内容都在这里。

九家公司拖欠我客户的款项从 25,000 美元到 500,000 美元不等。大约一半在美国,一半在亚洲。我的客户拖欠大约 40 家公司的款项,数额从大约 1,000 美元到 100,000 美元不等。这些债务中约 75% 是欠亚洲公司(主要是中国、韩国和印度公司)的,另外 25%(都是小额债务)几乎都是欠美国、欧盟或加拿大公司的。

我们先查看了应收账款,决定由我立即给所有十家公司打电话或写信。几周内,所有的美国公司要么已经付款,要么在其中一家公司签署了一份非常严密的期票,要求在三个月内付款,不付款将导致快速判决,同时还要支付违约利息和律师费。我们还取得了担保权益,这样即使这家公司申请破产,我的客户也会有一定的优先权。我们仍在与一些亚洲公司进行谈判,并在谈判失败时制定策略。

我们在应付账款方面的做法更有意思。

我问客户为什么有这么多应付账款是付给亚洲公司的,而我一直认为客户只有不到一半的业务涉及亚洲。客户回答说,我对他们业务的看法是对的,"但亚洲公司只是 "没有那么烦我们,我们也不认为他们会起诉我们"。随后,我们开始检查应付账款,并根据合同质量对它们进行排名。换句话说,在这大约 40 家债权人中,他们的合同强度排名如何。

根据这一排名,排名倒数第二的二十多家公司--合同糟糕/没有合同的公司都是中国或印度公司......。

然后,我们谈到有多少家公司真正努力过收款。一些韩国公司和美国公司聘请了律师,他们写了催款函。韩国公司的信件(全部用英语书写)来自韩国的韩国律师和洛杉矶的韩国律师,我们认为他们都无法迅速起诉我的客户。我们决定由我与韩国律师联系,以达成付款协议。我的委托人认为欠钱的几个日本人非常重要,不能不付钱,因此我们同意委托人与他们联系,说明情况,然后开始付款。

我向客户解释了我的律所为在美国被欠款的中国公司代理的历史。我告诉他,中国公司希望我的事务所以 5%的应急费用接手这类案件,由我的事务所支付所有费用,有时甚至要求我们保证全额付款,信不信由你。我告诉他,多年来我们已经成功地为欧盟、拉美、韩国、俄罗斯和日本客户处理了许多商业收款案件,但还没有为中国公司处理过一次。我提到,我们正在与一些中国公司进行谈判,这些公司都被美国公司拖欠了数百万美元的债务,但他们甚至都不愿意支付提起诉讼所需的预付款,尽管这些诉讼通常都能很快达成和解。

几年前,我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在美国法学院就读的中国学生的电子邮件。这位法学院学生写了这封电子邮件给中国的一位律师,这位律师曾与他联系,商讨他们合作为中国公司追讨债务的事宜。这封邮件的译文如下:

按 判 決 金 額 收 費 的 方 案 是 怎 樣 的 ?最大的问题当然是律师可以扣除的百分比(包括律师费和成本费,即诉讼费、差旅费等)。通常的安排是,在扣除律师费和成本后,原告可获得任何赔偿的 30-35%,如果没有上诉,则原告可获得其余部分。在上诉的情况下,除费用外,律师可获得 40%。这些数字听起来可能高得惊人,但它们是美国的标准,而且坦率地说,律师只是理所当然地将这些数字写入合同,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综上所述,中国公司必须适应美国的游戏规则,才能获得胜任的律师来追讨债务。据我所知,大多数中国公司不愿意垫付诉讼费用,他们希望律师保留任何追回款项的 5%-10%。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美国律师/公司绝对不会接受如此低比例的高风险代理。5%-10%的比例不值得他们花费时间和精力,而且在支付了管理费用后,他们最终可能会亏损。

我给你们发这封信,不是为了教育你们,也不是为了冒犯你们--完全不是。相反,我认为,为了让广大中国公司有机会拿回自己的钱,并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进行反击,他们必须了解游戏规则,并在这里按规则行事。他们决不能坚持要求这里的规则与中国的一样;否则,他们就会失去理应属于他们的钱,以及通过合格的法庭代表拿回这些钱的机会。既然你们在追债方面显然处于领先地位,我认为你们有必要开始告知你们的中国公司客户,美国律师在这里的合理预期比例是多少,这样他们就不会仅仅因为美国律师在他们的或有收费协议中要求更多而完全忽视了他们的收款。

这位中国律师给这位法律系学生写了一封非常简短的回信,解释说他会见了一些被美国公司拖欠款项的中国公司客户,没有一家愿意支付超过 10%的款项。我可以证明,在过去几年里,情况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我的客户决定不向任何一家中国公司支付任何款项,除非公司再次获得冲洗。我没有质疑他们的这一决定。事实上,如果你的公司欠了中国公司的钱(Sinosure 没有介入),你的公司可能应该把中国债务人排在最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