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言中国合同:不要上当受骗!

不要相信翻译

我无法相信这种情况仍在发生,但它确实存在。我所指的 "这种情况 "是外国公司在不清楚合同中的中文部分的情况下签署双语言合同。这很危险,原因如下。

许多中英双语合同都没有说明哪种语言控制,外国公司往往只是认为英语部分控制,或者认为这并不重要,因为英语和中文部分的含义是一样的。错了。

如果合同的英文和中文部分都说以中文部分为准,则以中文部分为准。同样地,如果中文和英文部分都说英文部分有控制权,则英文部分将有控制权。

往往是其他的东西造成了问题。

如果你的合同的英文和中文部分都没有说明哪一部分占优势,那么在中国法院和仲裁中,中文部分将占优势。这意味着如果你的合资企业合同的英文部分说你得到合资企业收入 的10%但中文部分说你得到10%的利润(这将低于收入),你将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获得超过10%的利润。

在中国公司提出的、由我的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律师审查的数百份双语言合同中,我们从未见过任何一份中文部分比英文部分对中国公司有利的合同。但我们也见过很多中文部分比英文部分更有利于中国公司的情况。中国公司喜欢使用英文部分比中文部分对外国公司更有利的合同,然后依靠外国公司只是假设英文部分将控制。

但是,如果英语部分明确说明它的控制权呢?如果中文部分也明确表示它将控制,根据中国法律,中文部分将控制。 如果中文部分保持沉默或说英文部分控制,则英文部分将控制。毋庸置疑,中文部分几乎总是要求该部分优先于英文条款。

正如我们在《中国合同: 正如我们在《中国合同:让它们可执行或不麻烦》中所指出的, 通常用中文起草你与中国公司的合同并附上英文翻译是有意义的。但这也意味着,如果合同将在中国进行诉讼(通常应该是这样),你必须确定,无论你的合同的英文部分说什么,你也知道中文部分说什么。

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