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阅读我们的博客后还不知道,你应该在你的前臂上纹上 "中国的合同中没有模板"。这对任何合同来说都是真的。我不在乎多长或多短,重要或随意。合同中的模板(或标准条款和条件)部分几乎总是在我们的大脑疲惫之后出现在合同的最后,而且是精明(或阴险)的人喜欢插入或修改重要合同条款的地方。
一个潜在的客户最近给我们发来一份他们需要执行的合同。它是用中文和英文写成的,这通常表明双方至少对中文合同有所了解。随着我们的深入调查,我们发现英文部分没有提到控制性语言,但中文部分却清楚地表明,中文部分将控制。这对于中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外没有资产或中方当事人不同意非中国管辖或执行的合同来说也很正常。我们经常建议在中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外没有资产的情况下,以中文作为管辖语言,以中国作为争端解决地点,这样我们的客户就有机会执行他们的合同。
在这份特定的合同中,中文部分与英文部分非常不同。这些条款是如此不同,以至于寄给我们合同的美国公司在中文部分没有索赔,但在英文部分却有索赔,这在中国法院是无法执行的,因为它与合同的中文部分有冲突。我们公司总是拒绝这类案件,因为我们只是假设中国法院将只看合同的中文部分,因为它应该这样。
这种利用看起来像双语言合同的做法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伎俩,我们至少看到过十几次,而且不仅仅是在中国或中文方面。但要使这一伎俩奏效,讲英语的一方必须假定其合同中的外语(在这个特定的案例中,中文)与英语相同,甚至从不费力地去翻译它。非英语国家的外方赌的是仓促、无知、懒惰、廉价、天真,或以上所有这些。不幸的是,这往往是个好赌注。
我们最近还两次收到了潜在客户起草的拙劣的《保密协议》(NDA),他们想利用这些协议来起诉他们的制造商抄袭他们的产品和窃取他们的客户。在这两起案件中,我们的中国诉讼律师不得不写下以下邮件:
你的NDA对你一点帮助都没有。它说你的中国制造商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但它没有说它偷窃你的设计或与你竞争的事情。事实上,它明确指出,它可以自由地对公共领域中的任何东西做任何事情,毫无疑问,它将辩称你的__________[产品]是在公共领域中。还要注意的是,制造商并没有对这份文件进行砍伐/密封,所以也很有可能它甚至对制造商没有约束力,更有可能的是它至少会提出这样的主张。
你有可能对你的制造商提出商业秘密/不公平竞争(或其他一些非合同性的)索赔,但在许多方面,你现有的合同可能会伤害你,即使是这些索赔。如果你想起诉这个制造商,我建议你寻求聘请中国律师来做这件事,但我怀疑你很难找到一个好的公司,在应急的基础上接这个案子。
无论你在目前的问题上做什么,你应该为任何新的中国订单签订一份新的合同。除其他事项外,该新合同应明确规定,你的制造商不能使用你的设计或复制你的产品或招揽你的客户。
我很抱歉我们不能在这方面给予更多鼓励。
在有人指责我们写这篇文章是为了试图说服那些与中国做生意的人聘请一名合格的、精通普通话的律师来协助他们处理中国的合同之前,让我说,我认罪。我在过去20年里花时间学习中文是有原因的。我以前说过,现在我还要说。我们看到的几乎所有的合同都是在没有这种帮助的情况下起草的,对外方几乎没有任何价值。我知道这是很强烈的语言,但这也是事实。
如果读完后你仍然不相信,至少通过谷歌翻译运行你的合同,这将意味着下载你在微信中收到的PDF合同并将其转换为Word,以便你可以将其粘贴到谷歌翻译。它不会像有法律头脑的人那样好,但至少它会给你英文的中文部分,这样你就可以与你的双语言合同中所谓的英文对应语言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