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的中文合同是怎么写的吗?

如果你在阅读我们的博客后还不知道这一点,你应该在前臂上纹上 "中国合同中没有模板"。任何合同都是如此。我不管合同长短、重要与否。合同的模板(或标准条款和条件)部分几乎总是在我们的大脑疲惫之后才出现在合同的末尾,而这正是精明(或阴险)的人喜欢插入或修改重要合同条款的地方。

最近,一位潜在客户给我们发来了一份他们需要执行的合同。合同用中英文写成,这通常表明双方至少对中国合同有所了解。随着我们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英文部分没有提及控制语言,但中文部分却明确表示以中文部分为准。对于中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外没有资产或中方当事人不同意非中国管辖或执行的合同,这种情况也很正常。如果中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外没有资产,我们通常建议以中文作为管辖语言,以中国作为争议解决地,这样我们的客户就有机会执行合同。

在这份特殊的合同中,中文部分与英文部分大相径庭。这些条款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向我们发送合同的美国公司无法根据中文部分提出索赔,但可以根据英文部分提出索赔,而英文部分在中国法院是无法执行的,因为它与合同的中文部分相冲突。我们律所总是拒绝这类案件,因为我们只是假设中国法院将只考虑合同的中文部分,这也是它应该做的。

这种利用看似双语合同的做法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伎俩,我们至少见过十几次,而且不仅仅是针对中国或中文。但要使这一伎俩奏效,讲英语的一方必须假定其合同中的外语(在这一特定案例中是中文)与英语相同,甚至懒得去翻译。非英语国家的外方当事人将赌注押在了匆忙、无知、懒惰、吝啬、天真或以上所有因素上。不幸的是,这往往是一个很好的赌注。

我们最近还两次收到潜在客户起草的拙劣的保密协议(NDA),他们想利用这些协议起诉其制造商抄袭他们的产品并抢走他们的客户。在这两起案件中,我们的中国诉讼律师都不得不撰写以下电子邮件:

你的 NDA 对你一点帮助都没有。它规定你的中国制造商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但却只字未提它窃取你的设计或与你竞争。事实上,该协议明确规定,只要是公共领域的东西,它都可以随意处置。毫无疑问,它肯定会说你的 __________[产品]属于公共领域。还要注意的是,制造商并没有砍掉/封存这份文件,因此它也很有可能对制造商没有约束力,而它至少会提出这种说法的可能性更大。

你有可能向你的制造商提出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或其他一些非合同性的)索赔,但在许多方面,你现有的合同可能会损害你提出这些索赔的权利。如果你想起诉这家制造商,我建议你聘请中国律师来起诉,但我怀疑你很难找到一家好的律师事务所来受理此案。

无论你如何解决目前的问题,你都应该为任何新的中国订单签订一份新合同。除其他事项外,新合同应明确规定,你的制造商不得使用你的设计、复制你的产品或招揽你的客户。

很抱歉,我们不能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鼓励。

在有人指责我们写这篇文章是为了试图说服那些与中国做生意的人聘请一名合格的、精通汉语的律师来协助他们处理中国合同之前,请允许我说,我认罪。我花了 20 年时间学习中文是有原因的。我以前说过,现在还要再说一遍。我们看到的几乎所有合同都是在没有这种协助的情况下起草的,对外方几乎没有任何价值。我知道这样说言辞激烈,但这也是事实。

如果读完这篇文章后您仍然不相信,至少可以通过谷歌翻译来查看您的合同,这意味着下载您在微信中收到的 PDF 合同并将其转换为 Word,这样您就可以将其粘贴到谷歌翻译中。这样做虽然比不上有法律顾问在背后支持,但至少可以为您提供英文版的中文部分,这样您就可以将其与您的双语合同中所谓的英文对等语言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