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合同起草骗局:从糟糕到更糟糕

上周,我在《你认为你拥有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商标了吗?一文中,我写到一些外国公司上当受骗,以为他们的知识产权或中国法律实体(通常是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已在中国注册,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进行过此类注册

我们的中国律师至少在十年前就见识过这种伎俩,我用以下例子来说明这种伎俩:

1.一家相当知名的美国公司向我们寻求帮助,希望了解如何处置其中国区总经理,因为他从公司窃取了数百万美元。我们对这位总经理的调查很快演变成了对中国公司本身的调查,这让我们意识到根本就没有什么中国公司。 这家每年生产额达数千万美元、拥有近百名员工的中国独资企业根本就不存在,因为根本就没有成立过独资企业。我们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与中国当地政府官员合作,使这家公司合法化,并确保补缴税款。

2.一家美国公司与我们联系,原因是其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多年来一直在美国成功销售产品,但美国公司却从未从合资公司获得过一分钱。客户提供给我们的中文 "合资公司文件 "原来是一份与中国人签订的协议,让他去成立一家合资公司。进一步调查发现,根本没有真正的 "合资文件",也没有真正的合资企业。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看到类似的合资企业了。很多时候,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管你信不信)美国或欧洲公司在 "合资企业 "的中美双方都使用了同一个中国当地律师。

3.一家美国公司向我们投诉,称其前中国分销商目前正在中国生产和销售该美国公司的产品,"侵犯了我们的商标权"。美国公司告诉我们,其前经销商多年前在中国 "为其 "注册了美国公司的品牌名称,美国公司甚至有一份伪造的商标证书来证明这一点。问题是,分销商根本就没有为这家美国公司注册过商标;事实上,分销商是以一个中国公民(分销商的亲戚)的名义注册的,而这个人现在拥有这个商标。我们告诉这家美国公司,它对在中国的商标有很大的权利要求,但它对中国感到非常失望,所以选择了放弃。我们每年至少会看到几次这种不存在商标的例子,往往涉及分销商或采购代理。

那篇文章还讨论了公司如何经常来找我们的中国商标律师,认为他们拥有中国商标,因为他们支付了在线服务,为他们注册了这样一个商标,但他们根本什么都没有。下面是我最近看到的一个例子:

最近,一家公司的产品因侵犯他人商标而在中国边境被扣押,之后该公司找到我们。这家公司问我们,它两年前就注册了 XYZ 商标,而且有中国律师的电子邮件为证,怎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 XYZ 商标呢?长话短说,这家公司使用了一家已经不存在的便宜到令人发指的在线商标服务公司(这些服务公司往往每隔一年左右就会关闭,然后以新的在线商标服务公司的形式重新成立),而且其 "中国律师 "几乎可以肯定根本就不是律师。最重要的是,这家在线中国商标服务公司收了这家公司的钱,并声称已经为其申请到了商标,但只是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什么也没做。我告诉这家公司,试图挽救其在中国的生产和试图让其被扣押的产品被释放会涉及到哪些问题,以及成功的几率有多大。该公司做出了一个(并非不明智的)决定,不再把更多的好钱投到坏钱上,并关闭了其业务。

这些做法已经持续了十多年,我们也经常撰文介绍这些伎俩。

这篇文章是关于我们的国际律师在 COVID-19 大流行的早期就开始看到的情况,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且具有破坏性:假冒(也可能是真的)律师在审查或起草合同或提供 "合同模板 "时收取低得离谱的费用。我们从这些 "服务提供商 "那里看到的合同通常糟糕得令人难以置信,以至于我确信(并听说)有些/许多人还交易的中方获得报酬。

自 COVID 推出以来,我们的中国律师发现,在 Fiverr 等网站上,声称能以令人震惊的低价提供以下中国法律服务的网站和独立承包商大量增加:

  1. 中国商标
  2. 中国专利
  3. 中国版权
  4. 中国NNN协议
  5. 中国制造协议
  6. 中国分销协议
  7. 中国产品开发协议

这些 "服务提供商"(注意,我不称他们为律师,尽管许多人自称是律师)会(以 10 美元到 250 美元不等的价格)审查或起草你的合同,或为你提供一份中国的协议模板。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大多数?)似乎根本没有能力做这些事情,他们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自这一流行病开始以来,我们的中国律师不得不告诉一些深陷困境后找到我们的外国公司,他们的合同要么毫无用处,要么比没有合同还糟糕。当我们解释为什么他们的合同如此有害时,他们的回答通常是,他们没钱请 "真正的律师事务所",他们 "只是觉得这些合同总比什么都没有好"。问题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合同还不如什么都没有。

几周前,我收到了一封邮件,邮件的内容是一个人在几个月前联系过我,说是要对一家中国公司提起潜在的诉讼。该案件并不复杂,我建议此人在当地聘请中国律师,特别是因为此人会说普通话。新邮件是一封更新的邮件,消息并不乐观。

这个人似乎确信他的中国律师将机密透露给了他打算起诉的中国公司。我不能断定这是否属实,但我可以告诉你,这至少是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三次听说类似的事情,而且我从未听说过美国或英国律师有这样的经历。坦率地说,我也从未听说过有信誉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有这样的故事。另外两起事件涉及美国公司,他们聘请了(两家不同的)中国服务提供商为其申请商标,结果这些律师事务所花了很长时间才为他们申请到商标,然后报告说,在此期间,一家中国竞争公司击败了美国公司,获得了商标。这两家公司都确信(我也确信),他们的 "律师"(可能根本不是真正的律师)已经提前向中国竞争对手提供了线索,而且毫无疑问,他们因此得到了丰厚的报酬。

直截了当地说,中国律师无需保守您的秘密。我们在《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尤其是在中国,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真的很重要》一文中写道:"谨慎聘请中国律师,更要谨慎向他们泄露机密":

Brad [Luo]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说:"如果我是客户,我会在与我的中国律师谈论某些事情时犹豫不决。布拉德的这一建议非常正确,使用中国律师的外国公司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这也是我们的中国律师经常要向有些不相信的美国客户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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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中国,律师有保密的一般义务(《律师法》第 83 条),但没有任何规定阻止他们在民事案件中作证指控其客户。虽然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选择为自己的案件保密(《刑法》第 46 条),但其他律师在法律上没有同样的自由裁量权。在此法律框架下,为被控逃税的人辩护的律师可以选择不做不利于其委托人的证词,但被告的税务律师不会受到类似保护。

除了这些法律方面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些实际方面的考虑。美国律师害怕纪律处分是理所当然的。律师协会会认真对待投诉,对大多数律师来说,取消资格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声誉上。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律师不受政府和律师协会的纪律监督:他们确实受到了监督。然而,对浙江省纪律处分案件的研究发现,在所审查的 122 起案件中,只有 11 起涉及 "客户保护的某些方面"。政治考量和保护律师事务所利益通常是驱动力。

很难想象普通的中国律师会害怕泄露机密信息的后果,特别是如果受影响的客户是外国人,如今如果是美国公司,后果就更严重了。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中国律师能从你提供的信息中获益,你就会处于弱势地位。也许你的中国律师有另一个客户,他很想看看你的新专利申请。也许你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会你的竞争对手提交商标申请之前 向其通风报信,从而从中获益--我们曾多次听说过这种情况。又或者,你告诉他们你会为每个小部件支付 10 美元,而不仅仅是合同上写的 8 美元,这可能会让你获益匪浅。更糟糕的是,如果你的中国律师正与中国政府当局打得火热,而举报外国公司的错误行为将有助于他们讨好中国政府,那该怎么办?所有这些噩梦般的场景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可能发生。

有鉴于此,精明的客户通常会将他们在中国的业务委托给受外国严格保密规则约束的律师。当然,有时可能需要向中国的合作律师透露一些信息,但应始终在谨慎、有节制、有必要知情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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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您希望披露机密信息才发现自己的通信不享有特权。最好的办法通常是先与您在美国的国际律师沟通,制定适当的策略,然后再与国外律师接触。这些律师信任问题由来已久,但随着中美关系日益紧张,这些问题正在并将继续凸显出来,这促使我们再次撰写相关文章。

因此,中国律师利用您的信息牟利的风险一直存在,但在 COVID 之前,这种风险很少发生。现在,我们看到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而且我们认为其中大部分来自伪装成律师的非律师和销售模板的在线服务提供商。

在我们看到的价格低得惊人的中国合同中,大约有 40% 的合同写得非常糟糕,甚至还不如没有合同。在这些合同中,约有 25% 的合同似乎涉及一名律师/假律师,中方付钱让他把合同"扔 "给中方。其余 25% 的合同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比什么都没有略好,另一类则大致相当于什么都没有。换句话说,如果你为一份中国合同支付了很低的费用,那么你就有 10-15% 的机会比什么都不做做得更好,而有 75% 的机会做得更差。你觉得这样的几率如何?

除了合同书写方式根本行不通外,我们还经常看到所选合同类型的问题。我们看到有人花钱买了一份糟糕的NNN 协议,而他们根本不需要 NNN 协议,他们真正需要的是产品开发协议。我们还见过相反的情况。我们也见过在实际需要分销协议时签订许可协议的情况,我们也见过相反的情况。我们也见过需要生产协议时却签订了分销协议的情况。换句话说,人们不仅要为草拟得糟糕透顶的合同买单,甚至还不如不买合同!查看中国合同模板,每份 99 美元。

当我们的国际争端解决律师遇到合同非常糟糕,以至于我们认为不应该收取费用的情况时,我们通常会写一封简短的电子邮件,说明我们对代理他们不感兴趣。当我们接到合同确实有效的案件时,我们会写一封非常简短的信,表示我们有兴趣代理他们,我们将收取每小时 x 美元或统一费用。

本月,我们已经遇到了两次这样的情况: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合同进行分析,并向客户/潜在客户解释我们对这些合同的看法。我在下面提供这两封邮件,是因为我认为它们很好地强调了即使是最简单的中国合同条款上最微小的错误,也会让你面临非常糟糕的结果。这两封邮件都涉及这样的情况:一家澳大利亚公司(!)几乎没有为一份合同支付任何费用,这份合同不够好,我们无法追究其索赔责任,但也不够坏,我们无法确定其律师(或假冒律师)是否故意为潜在客户的中国交易方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最重要的是,缺乏追索权对两家公司来说都可能是毁灭性的,因此我们希望不遗余力地解释为什么我们认为这些澳大利亚公司向其中国交易方提出任何索赔都是不合理的,但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仍然认为他们有必要做些什么。

电子邮件 #1。考虑到你是从 Fiverr 上得到这份合同的,我很惊讶这份合同确实规定了你想要的保护措施,但我对其中的损害赔偿条款表示质疑,因为它描述的是一种 "惩罚"(这绝对是你最不愿意看到的称呼!),这可能意味着中国法院不会执行该条款。由于该条款可能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你的制造商更有可能窃取你的知识产权。此外,该条款要求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这也大大削弱了该条款的价值,而这根本不是你想要的。如果你有兴趣,这里就是为什么这一点如此重要的原因。

这份协议还存在许多不一致之处。例如,它交替使用了 "机密信息 "和 "专有信息",这会让法官感到困惑,而且如果你真的在法庭上遇到这种情况,你的中方对手也会提出一些很好的论据。它还增加了一个相互性条款(第 16 条),似乎使 "正常无纸化 "义务成为相互义务,这绝对不是你想要的。总体而言,该条款非常难读,因此会让法官感到沮丧,这也是您不希望看到的。

说到法官,它还做了另一件不该做的事,那就是规定由三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并且仲裁必须使用中文和英文。这使你的制造商更容易窃取你的知识产权,因为它使你的诉讼费用变得非常昂贵。虽然这也使你的中国制造商起诉你的成本很高,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你的中国制造商违反合同,向你提供劣质产品或不提供产品,或窃取你的知识产权的几率要比你不向他们付款的几率高得多。

我也很讨厌你的纠纷要通过中英文仲裁来解决。这意味着,如果你要起诉你的制造商,你需要支付巨额的仲裁申请费(仲裁是私人的,不是政府的),支付巨额的费用请三位双语仲裁员(仲裁员往往是非常昂贵的律师,你需要支付三位仲裁员的费用!),还要支付巨额的费用请你自己的完全双语律师--更有可能是一组律师。出于一系列原因,我们的国际争议解决律师通常(但并不总是)倾向于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如果仲裁有意义,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努力争取只用英语进行仲裁,并且只由一名仲裁员仲裁。

您在这里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即使您赢得了仲裁,您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将仲裁裁决提交给中国法院,在中国法院,您基本上需要提起新的诉讼,将仲裁裁决变成中国法院的判决(您的制造商可以就此与您对抗),然后您才能利用中国政府的力量来收回您的裁决/判决。正如我所说的,我们通常会起草合同,将纠纷交由中国法院解决,这样既节省了金钱和时间,又省去了这一额外步骤,最重要的是,还能让制造商清楚地认识到,它最好不要与你胡搅蛮缠,因为如果它这样做了,你就能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迅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即冻结其资产(这也是仲裁所做不到的)。

因此,总而言之,这份协议可能还有点用,但如果我们不相信你的 "律师 "从你的制造商那里收了钱,帮助它拿走了你的知识产权而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那么这份协议就糟糕透顶了。我们根本无法判断,这份协议之所以如此糟糕,是因为为你起草协议的服务提供商只是 "从架子上取下来",还是协议起草得非常巧妙,有利于中方,但又不明显是故意为之。

电子邮件 #2。这份合同并不适合中国。不过,与大多数不适合中国的合同不同的是,它有可能在中国执行,但可能不足以让我们对贵公司的制造商产生任何实际影响。

它规定您可以通过仲裁在美国法院起诉中国公司。中国几乎从不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因此在美国法院起诉几乎肯定会浪费您的时间和金钱,每一位正派的中国律师都知道这一点。

您或许可以在美国进行仲裁,但这份协议对仲裁的形式完全含糊其辞,而中国法院只执行正式仲裁,即由美国仲裁协会等公认的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但是,中国法院讨厌含糊其辞的争议仲裁条款,因此,即使是这样,也可能只是一半一半,因此,你可能需要支付一大笔钱在纽约进行仲裁,然后支付更多的钱来争取在中国执行仲裁裁决,而且谁知道你是否会胜诉。仅凭这一点,我们就不愿意受理此案。

这份合同还存在其他各种问题--例如,我怀疑其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在中国是否会得到执行,我还对其整个前提条件提出质疑。你为模具付了钱,但就我所知,没有什么能阻止中方说,当然,模具在这里,现在我们将为每个小部件向你收取 500 美元。换句话说,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的制造商通过提高价格来驱逐你,从而破坏合同。

合同中还充斥着在中国法院毫无意义的西式术语,如 "合理 "等。这将不利于合同在中国的执行。总的来说,这份合同很奇怪,因为它包含了中国合同的元素,但其中约 60% 的内容读起来却像一份平庸的英国模板文件,很可能是从网上下载的。

因此,我的感觉是,这家中国制造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再有兴趣与你做生意,也丝毫不担心与你签订的合同,而且可能是理所当然的。

我不知道你的制造商为什么不再有兴趣为你生产任何产品,但通常的原因是,他们要么认为这样做无利可图,要么认为自己做或与别人合作做有利可图。如果让我猜的话,我打赌是后者。

如果你不起诉,几乎可以肯定你将永远无法得到这家供应商生产的模具或产品,这不一定是件坏事,因为你确实不应该在这份合同下继续与这家制造商合作。如果我站在你的立场上,我可能会尽快找到另一家供应商,然后与新供应商重新开始合作,尽快将你的产品推向市场。你交出任何商业机密或支付任何模具或产品费用之前,我会确保与下一个供应商签订一份良好的合同。下面列出了我们的律师为在中国生产的客户所做的最常见的事情,但没有提到产品开发协议,而这可能是你从第一天起就应该签订的,你发给我的合同与之有些相似。这是我们写的一篇关于产品开发协议的文章。

有什么关于中国合同的恐怖故事可以分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