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上诉法院:缅因州的大麻执照持有者居住地要求是违宪的
8月17日,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美国缅因州地区法院的裁决,即缅因州医疗用大麻法案的居住要求违反了 "畸形商业条款"(DCC)。第一巡回法院将自己加入到宣布类似的州法律无效的司法机构名单中。
8月17日,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美国缅因州地区法院的裁决,即缅因州医疗用大麻法案的居住要求违反了 "畸形商业条款"(DCC)。第一巡回法院将自己加入到宣布类似的州法律无效的司法机构名单中。
上周,TTAB(即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拒绝将AgrotecHemp公司的 "PUREXXXCBD "注册为含有大麻二酚的膳食补充剂的商标,因为该产品是非法的。具体来说,AgrotecHemp公司寻求注册的商品被认定为::"用于制药目的的植物提取物;维生素;膳食补充剂;所有上述产品都含有仅来自大麻的CBD
大麻热的诉讼后果继续在州和联邦法院蜿蜒前进。就在几年前,每个人和他们的兄弟都热衷于大麻。投资资本涌入俄勒冈州和其他州,该行业被淹没在新的大麻/CBD种植,加工,制造和零售业务。现在的情况是
对于大麻商标侵权或任何侵权指控,模仿是一种棘手的辩护。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背景,请查看我们在这里、这里和这里的文章。不过,人们一直在模仿已有的商标,当被追问时,他们往往会提出模仿性辩护。在大麻方面,这种情况最近发生在
联邦大麻商标诉讼是一个困难的命题。在最近由Wunderwerks, Inc.(一家销售注入CBD和THC添加剂的饮料的公司)提起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不幸的例子。至少,联邦法院仍然不是大麻行业的朋友。Wunderwerks曾在美国起诉Dual Beverage Company LLC("DBC")。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看到大麻领域的商标诉讼源源不断,现在是提醒我们的读者的好时机,模仿不是商标侵权的辩护。在周一提交的投诉中,原告Big Beverage, Inc.和Happy Hour Drinks Company, Inc.dba Happy
在这篇文章的后续报道中,我们很高兴地告诉大家,Sisley博士仍然在打这场漂亮的仗:周一,请愿人提出了小组重审或全体重审的请求。虽然这些申请并不罕见,但很少有人会被批准(提出这样的申请是为了重新讨论这些问题)。
我们不经常写刑事案件,但明尼苏达州上诉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它对明尼苏达州人民和在明尼苏达州从事加工、制造、持有或销售大麻/CBD的企业有潜在影响。这项裁决影响到任何液体的制造商、加工商、销售商、分销商和消费者。
好了,苏珊娜-西斯利的事情结束了(暂时)。正如我们去年所报道的,Sisley等人诉美国缉毒署等人案,案件编号为20-71433,是由一群科学家和退伍军人在2020年5月起诉缉毒署的上诉案件。他们和其他许多人一样,认为DEA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