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Z有99个问题,ADA合规是其中之一

甚至在COVID-19进入我们的生活之前,很明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与消费者在线接触的重要性。现在,由于大多数企业被迫限制他们的现场活动或完全关闭,我们看到企业在网上投资的趋势更加鲜明--特别是创建新的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以传达状态更新并允许在线订购。

企业主可能不知道的是,特别是当他们在这个前所未有的时代争先恐后地做必要的事情来维持他们的业务时,联邦集体诉讼的趋势越来越大,声称这些网站和销售点终端违反了《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第三章。残疾人法案》要求所有企业消除任何干扰残疾人在线访问其产品或服务能力的障碍。如果索赔成功,被告可以被要求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和费用,并承担重新设计其网站或销售点系统的费用以符合规定。加州也有自己的一套补充性的成文法--《Unruh民权法》("UCRA"),它反映了ADA,但也为法定赔偿打开了大门。

这些诉讼通常是由视力受损的消费者群体提起的,他们声称某个网站未能适应他们的残疾--而现在,无论原告是否有效,大麻行业都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7月12日,大麻公司NC3系统被起诉,该公司以Caliva的名义运营,并得到Jay-Z的支持,因为 "它没有设计、建造、维护和运营其网站,使[原告]和其他盲人或视障人士能够完全和平等地访问和独立使用"。

集体诉讼称,原告布鲁斯-贝格最近在2020年1月试图访问www.caliva.com,"遇到了多种访问障碍,使他无法充分和平等地使用Caliva向公众提供的设施、商品和服务",包括 "了解商店地点和时间以及联系信息;进行在线购买,确定某些产品的价格和可用性,以及在线和商店中提供的相关商品和服务"。

贝格根据ADA和UCRA要求获得所有他能获得的赔偿:

  1. 宣告性判决,NC3系统违反了ADA,它没有采取合理的行动来确保caliva.com对视力残疾的个人完全无障碍,并可独立使用;
  2. 发出初步和永久禁令,禁止NC3系统进一步违反ADA和UCRA,并要求它采取必要的步骤,使caliva.com能被视力障碍者随时访问和使用;
  3. 裁决本诉讼的费用和开支;
  4. 判给律师费和费用;以及
  5. 根据《加州民法》第52(a)条,每人每次犯罪的法定最低赔偿金为4,000美元。

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并尽可能地提供最新信息。同时,此案给我们所有的企业主提了个醒,那就是绝对有必要积极主动地确保你的数字平台符合ADA标准--即使你还没有收到投诉。与《电话消费者保护法》(TCPA)索赔一样,我们预计该行业将开始经历一波积极的申请。有些投诉是合法的,但有些则不合法,因为总有一些人想从企业那里快速获得赔偿,他们知道支付名义上的赔偿金比陷入昂贵的诉讼或负面的媒体关注更有经济意义。不要给他们更多的理由来针对你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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