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C法》规定的直接和辅助CBD责任

对附属的CBD责任没有给予太多的考虑。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是因为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还没有对任何协助和教唆违反《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法案")的公司或个人采取任何严肃的执法行动,当它涉及到CBD。然而,根据该法,CBD的次要责任并不美好。如果你是一个公司或个人,帮助其他公司或个人制造、销售或分销违反该法案的CBD产品,根据联邦法律,你实际上和他们一样有罪。

FDA和CBD

有一段时间,CBD的利益相关者真正相信FDA已经准备好监管美国强大的CBD市场。然而,这不会成为现实,截至2023年1月26日,FDA得出结论,它不会监管CBD食品或膳食补充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这一任务推给国会,这基本上意味着CBD法律和法规要么永远不会发生,要么就是很远很远的距离。

所有 这些意味着现状保持不变:根据美国法律,源自大麻的CBD不是非法受控物质,但它也不是一种补充剂,它不能成为人类或宠物的食品和饮料的成分而不违反该法。而推销CBD的任何身体或治疗效果,过去(现在也是)是被禁止的。

迄今为止,CBD零售商的CBD责任是以FDA的执法信的形式出现的。最新的例子见这里。这些信从CBD行业整体上得到一个巨大的耸肩。特别是由于许多州实际上允许将CBD添加到食品和饮料中,与该法相冲突。

FDA和执法范围

在CBD行业的许多人可能不知道当涉及到CBD在FDA的责任时的风险范围。根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自己的指南,一般来说,它是这样确定执法的:

  1. 警告信。这些信是寄给个人或公司的,告知他们具体的违规行为。这些信要求书面答复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纠正违规行为。这些信件是根据现行机构政策可以发出的一种警告形式。
  2. 扣押CBD产品。对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监管的产品提起的诉讼,因为它在该法的意义上是掺假和/或品牌错误。这种行动的目的是将特定的违规商品从商业中移除。
  3. 禁止销售CBD产品的禁令。法院的命令,要求个人或公司做或不做特定的行为。FDA可以寻求对个人和/或公司的禁令,以防止他们违反或导致违反该法。
  4. 对CBD销售商的刑事起诉。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建议对违反该法第301条的行为进行刑事起诉(这具体涉及到在州际商业中销售或交付任何掺假或标错的食品、药品、设备、烟草产品或化妆品等)。轻罪定罪,不需要证明有违反该法的意图,可导致罚款和/或一年以下的监禁。重罪定罪适用于第二次违规或意图欺诈或误导的情况,可导致罚款和/或最高三年的监禁。

然后是该法规定的刑事罚金。该法规定的轻罪罚款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达到50万美元。1984年的《刑事罚款执行法》(公法98-596)对违反联邦法律的罚款作出规定。尽管它不是该法的一部分,但1994年的《刑事罚款执行法》适用于根据该法以及包含由FDA执行的其他法规所征收的所有罚款。

以下是适用于每项违法行为的罚金:

  • 对于个人的轻罪,如果没有导致死亡,最高可达100,000美元。
  • 对于公司的轻罪,如果没有导致死亡,最高可达200,000美元。
  • 个人的轻罪导致死亡的,最高为25万美元,或重罪。
  • 对于公司导致死亡的轻度行为,最高可达50万美元,或重罪。

根据该法,对轻罪的最高监禁期限仍为每次犯罪一年。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CBD执法,以及CBD刑事责任

在其给各种CBD公司的警告信中,你会发现FDA的以下指令:

"根据我们的审查,这些产品是未经批准销售的新药,违反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第505(a)条,21 U.S.C. § 355(a)。此外,根据《联邦食品与药品法》第502条,《美国法典》第352条,这些产品是错误品牌的药品。根据《FD&C法》第301(a)和(d)节,《美国法典》第21篇第331(a)和(d)节,禁止将这些产品引入或交付给州际商业"。

典型的翻译是,因为CBD公司要么将其CBD产品作为补充剂或 "药物 "进行营销和/或销售(由于关于产品的医疗、治疗、身体、疾病或健康声明),它违反了该法案,必须停止非法行为的统计。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其信件中总结说,"如果不充分纠正任何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扣押和禁止"。该机构没有提到任何刑事责任,而且这确实是罕见的,但在某些情况下是可能的;而且根据该法,犯罪行为有严格的责任标准。

有一个很好的理由,为什么根据该法进行的刑事起诉是一个有点新奇的东西--肯定性的辩护。也就是说,如果违法公司的官员能够证明他们 "非常谨慎",但没有能力防止违反该法,那么责任就转移到联邦调查局,以证明该官员实际上并不是无能为力,无法阻止或补救违反该法的行为。而那些只是 "善意 "地接收并随后交付非法产品的人,不能根据该法受到刑事处罚。最后,任何以 "善意 "接收非法产品并获得产品不违反该法的 "书面保证 "的人,同样不能被起诉。

附属的CBD责任

有许多辅助服务提供商支撑着CBD行业--分销商、金融机构、支付处理商、房东、广告商等。根据该法,并根据FDA自己的解释

"几乎每一个参与......州际商业的人,如制造商、包装商、分销商和零售商,都有责任保证他或她所经营的产品没有掺假或错标,即使是别人首先造成的掺假或错标。如果你将其引入州际商业或在州际商业中接受它,你就有责任。该法律适用于部件和包装以及成品"。

美国诉Dotterweich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

一个公司可能犯了罪,所有帮助和教唆其犯罪的人都同样有罪。被告人是否在导致非法分销的商业过程中分担责任,取决于在审判中提出的证据,以及在适当的指导下提交给陪审团的证据--假设证据证明了这一点。除非他们所服务的企业享有担保的豁免权,否则所有在促进法规所禁止的交易中负有责任的人都犯了罪,即把掺假或错误品牌的药品放入州际商业流中[强调是这样的]。. .在平衡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国会倾向于让那些至少有机会在参与非法商业活动之前了解为保护消费者而规定的条件的人承担风险,而不是把风险扔给完全无助的无辜公众。

Dotterweich案涉及对Joseph H. Dotterweich的刑事起诉,他是The Buffalo Pharmacal Company, Inc.的总裁和总经理,该公司因分销和销售错误品牌的药品而违反了该法案。本案的部分含义是,任何人(包括该法中 "人 "的定义所包括的公司)都可以因协助和教唆违反该法而受到刑事起诉,即取决于他们在促进违法交易中的 "责任份额",这将由审判中出示的证据揭示,供陪审团衡量。

显然,直接违反该法的公司高管根据该法负有个人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政府可以相应地刺破面纱。这一点在判例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证实。这种责任和义务是否现实地延伸到协助和教唆违反该法的CBD附属公司?我认为它可以。在我看来,这取决于他们在把这些非法的CBD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方面的作用有多大(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谷歌现在正在利用极其严格的CBD广告政策)。

考虑到附属的CBD责任

无论你在CBD制造、分销或销售链中处于什么位置,为了减轻你的CBD责任,你需要确保你只与合法行为人合作(实际上,鉴于FDA对CBD的立场,这是个超级小的群体)。而且,州法律允许各种CBD产品也不会成为辩护理由,因此,鉴于法律的糟糕状况,你需要了解并知道在这一点上合法行为人是什么。虽然CBD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增长领域,无论FDA做什么或说什么,FDA仍然有牙齿来执行 鉴于目前的政治气候,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脚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