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枪支管制巡回赛的分裂即将到来

联邦法律禁止大麻使用者拥有或持有枪支--即使在大麻合法的州。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不同的联邦法院在大麻枪支权利案件中发布了关键命令,这可能会挑战这一现状。这两个案件都以2022年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件为中心 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诉Bruen案。这两起案件在本质上相同的法律甚至事实问题上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上个月,我写了一篇题为 "枪支管制法会不会对大麻使用者软化?"的文章,其中我谈到了其中一个决定、 美国诉哈里森该案出自俄克拉荷马州西区(联邦第十巡回法院的一部分)。今天,我想研究另一个案件、 弗里德诉 加兰佛罗里达州北区(属于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以下是我对弗里德的一些想法以及它与哈里森的 对比我还看了看在大麻枪支权利或枪支控制问题上的电路分裂的可能性。

在谈论弗里德之前有必要了解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我在上面说的--联邦法律认为大麻使用者是 "被禁止的人",不能合法地拥有或持有枪支。目前的法律是《1968年枪支管制法》,编入联邦法律的条款是《美国法典》第18篇第922(g)(3)条。第二件事是,宪法规定了携带枪支的权利,这意味着当政府通过法律来限制这一权利时,法院必须分析这些法律,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宪法。这正是布鲁恩所做的,正如我在关于这个问题的最后一篇文章中写道:

根据Bruen,评估第二修正案案件的法院必须看第二修正案的明文是否适用于一个人的行为。如果适用,则推定该人享有第二修正案的保护,除非政府能够证明该限制 "符合国家枪支管理的历史传统"。

正如我在下面要讲的,Bruen两个问题在两个案件中都有争议,但历史传统的问题是法院观点真正分歧的地方。

回到弗里德案,该案有一个相当有趣的人物阵容。与哈里森案中刑事被告挑战联邦指控不同,弗里德案的原告在任何处罚被评估之前就提出了诉讼。原告是佛罗里达州农业专员尼科尔-弗里德,两名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使用医用大麻但想拥有枪支的佛罗里达州居民,以及第三名拥有枪支但想使用医用大麻的佛罗里达州居民。

我不会分析弗里德命令的所有方面,如地位论证或罗拉巴克-法尔修正案的主张。相反,我将直接进入第二修正案的论点。政府--正如它在哈里森案中所做的那样--争辩说,由于违反了联邦法律,大麻使用者甚至不具有第二修正案的权利。虽然弗里德法院不同意政府的观点,但它是以比哈里森法院更半信半疑的方式进行的。正如我在分析哈里森案时提到的,联邦政府不断争辩说大麻使用者甚至没有基本的宪法权利,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法院的分析主要集中在Bruen案的历史监管方面。与哈里森 令不同的是,弗里德法院只用了几页纸对美国枪支管制法进行了艰苦细致的历史分析,而历史传统非常有限,只进行了稀疏的分析。法院似乎承认没有直接影响大麻使用者的历史传统,但却引用了Bruen的主张,即联邦政府只需证明历史上有类似的监管,就可以在今天进行类似的监管。这确实是Bruen所说的,但同时,法院并没有给出一个有意义的例子,甚至没有一个历史上的类似物来证明目前的禁止是合理的。它只是说,今天的法规比以前的法规负担小,因为大麻使用者可以简单地停止使用大麻,重新获得第二修正案的权利。

因此,在是否存在剥夺大麻使用者枪支权利的历史传统这一核心问题上,HarrisonFried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请记住,弗里德实际上是在哈里森之前几个月决定的,有趣的是,哈里森并没有引用弗里德

这些案件在不同的联邦上诉巡回区的不同联邦地区法院裁决,都在上诉中。2023年3月6日,《大麻时刻》报道,联邦政府在哈里森案中提出了上诉通知(你可以在那篇链接的文章中看到该通知)。根据该文章,弗里德和她的共同原告也在对弗里德的命令提出上诉。这意味着在未来几个月(或几年,让我们面对它,联邦上诉需要永远),我们可能会有联邦上诉裁决,对历史传统的原则作出裁决。如果上诉法院得出不同的结论,就会出现 "电路分裂",这将是美国最高法院另一个枪支权利案件的成熟时机。

同时,《大麻时刻》还报道,国会共和党代表在2023年1月提出了 "第二修正案保护法案"。该法案还没有走得很远,但如果获得通过,它将使各州的医用大麻使用者免受上述第922(d)(3)条中枪支所有者禁令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