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诉讼基础知识--扣押令状

任何考虑在美国进行诉讼的个人或公司需要问自己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潜在的判决是否值得得到它的成本。在美国提出和进行诉讼是漫长而昂贵的。虽然法律对欺诈性转移提供了保护,但总是存在潜在的被告试图在诉讼期间转移资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扣押令可能是答案。

扣押令

扣押令是一种预判的补救措施,允许债权人(通常是原告)在诉讼未决时获得对被告资产的留置权。我首先要说的是,这些扣押令可能很难获得(下面会有更多介绍),而且这个过程涉及到极其严格的法定要求和技术问题。但是,如果获得了这些令状,就可以为和解提供巨大的杠杆和动力。他们还允许你成为一个有担保的债权人,这意味着你将获得比被告的其他债权人更优先的权利,这些债权人可能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

1.其法定基础

扣押是一种法定机制,以加州为例,《民事诉讼法》第483.010条及以下条款是执行部分。第(a)和(b)款规定:

"(a)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只有在对一项或多项金钱索赔的诉讼中,才可以发出扣押令,每项索赔都是基于一项明示或暗示的合同,而且索赔的总金额是一个固定的或容易确定的金额,不包括费用、利息和律师费,不低于五百美元。

(b) 对于以协议、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则产生的任何不动产权益为担保的债权,不得发出扣押令(包括不动产的任何抵押或信托契约以及不动产的任何法定、普通法或衡平法留置权,但不包括受《商法典》第9分部(从第9101条开始)约束的固定装置的任何担保权益)。但是,如果债权最初是这样被担保的,但在没有原告或接受担保的人的任何行为的情况下,担保已经没有价值或价值下降到低于当时的债权欠款,在这种情况下,扣押担保的金额不应超过下降的金额或担保的价值与当时的债权欠款之间的差额,以两者中较小者为准。

因此,为了符合扣押的条件,索赔必须是:

  1. 以明示或暗示的合同为基础;
  2. 固定或容易确定的金额超过500美元("容易确定 "通常意味着需要有一个合理确定的基础来计算损失);
  3. 无担保或由个人财产担保(不是不动产!),以及
  4. 一项商业索赔。

其他大多数州的扣押法与加州的类似。

如果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你就可以继续申请扣押。请注意,你必须建立一个表面证据确凿的索赔,而且法院将不得不对争端的实质作出初步裁定。因为这需要一个小型的、初步的审判,这个过程是出了名的耗时和昂贵,特别是如果被告进行了积极的辩护。然而,这些时间和金钱很可能被证明是值得的,因为如果你能获得扣押物,它将为你提供安全感,知道会有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保证你未来的判决。

这篇文章将拉开我们谈论判决及其执行的系列文章的序幕。正如我在文章顶部提到的,我们总是希望我们的外国(也包括国内)诉讼客户在我们进行的任何诉讼结束后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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